据了解,这项政策其实深圳早在半年前春季入学开始已经逐步实施。今年4月24日政府公报《 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中规定,深圳市2008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免费对象包括三大类:一是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深圳市户籍学生;二是符合深圳市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广东户籍学生;三是符合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政策规定,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深圳户籍待遇和取得学籍的学生。
但是当时是对符合条件的“双免”学生采取先交纳学费、秋季退费的办法,而今年9月1日新学年开始,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的免费对象范围有所扩大。市教育局局长张宝泉介绍,深圳执行免除杂费和课本费的双免政策,这两项统称为书杂费。秋季开始,我市义务教育双免有两大亮点,一是免费项目增加了,深圳不仅免交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还免课本费;二是免费对象范围扩大了,我市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免费对象扩大了,上述免费对象中的第2类将扩大为符合深圳市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所有内地非深圳户籍学生。此举是我市为了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另外,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公、民办学校将实行统一的免收书杂费财政补助标准。
春季“双免”生学费秋季退
今年春季学期,获得义务教育免费对象的三大类学生,已经缴纳了学杂费和课本费,很多家长关心什么时候能退回来。市教育部门表示,我市2008年春季学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时,采取“先收后退”的办法,即学校先按免费前的书杂费标准收费,7月中旬前按本意见的规定核准在校学生的免费资格,10月底前向免费对象退还应免缴的金额。
民办学校学生也将受益
对于大家关心的双免政策是否惠及民办学校,张宝泉告诉记者,在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免收义务教育杂费和课本费。今年秋季学期起,范围将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内地非深户学生,其中包括非深圳户籍对象约34万人,民办学校学生也将受益。具体做法是,公办学校享受政府多少补贴,到民办学校,学生也相应地享受到这些标准补贴。学生在他所应该交的民办学校的费用中,将刨除补贴部分,这一部分由政府承担。
财政补贴4.83亿元
据介绍,国家的统一政策是在免缴公办学校学生学费的基础上,免缴杂费,而我市此次出台的政策还增加了免收课本费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全市实行统一的免收书杂费财政补助标准:小学生每学年728元,包含杂费388元,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340元;初中生每学年1042元,其中杂费538元,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504元。
据介绍,我市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后,按照获得补助的义务教育在校学生数约60万人来统计,省、市、区三级政府将为此支出财政补助经费4.83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分担0.43亿元,市、区财政一共支出4.4亿元。其中一半以上将用作免收非深圳户籍学生杂费和课本费的补助。
双免政策令家长倍感温暖
“双免”政策的即将执行,在市民中引起很大反响,家长普遍认为,这项政策充分显示了市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特别是惠及34万非户籍学生,更体现了深圳的人性化关怀。家长刘玉非告诉记者,自己在深圳工作7年,孩子3年前就到深圳就读,虽然没有深圳户籍,但已经把自己当成深圳市民。今年,“双免”政策惠及自己,他感觉很温暖:“并不是因为每年省了700多块钱,而是因为政府对外来务工子女一视同仁,让我们产生了归属感!”
相关链接
深圳市人口管理
“1+5”文件有关规定
2005年8月,深圳出台了《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有关户籍、居住、就业、计生、教育管理等5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5个配套文件包括《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非深户人员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是:
第六条 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可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一)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三)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四)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五)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